若現場發現「未分類之資源回收物」時將予以「拒收」 ,請村民落實垃圾分類工作,
並使用透明或半透明垃圾袋裝填,落實垃圾分類和資源回收。
南投縣境內沒有焚化爐,垃圾需轉運到其他縣市委託焚化處理。最近本縣發生幾
起因夾雜資源回收物被焚化廠退回的案例,不僅需要開罰,也衍生環境衛生問題。
請村民將垃圾確實分成「一般垃圾」、「資源回收物」及「廚餘」等3類
,未依規定辦理垃圾強制分類者,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,希望
村民養成垃圾隨手分類的習慣,落實垃圾減量,減少垃圾去化壓力。
以下是「可回收項目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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